近年来,伴随国内经济社会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行业企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愈加旺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步备受社会关注。为便捷社会各界知道高校专业学位进步状况、学生考试报名、用人部门查看,在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报送的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大全形成了各专业学位类别的范围设置状况。
专业学位类别的范围设置主要分为两种状况,一种是下设了详细的范围,另一种是不分设范围。不分设范围的专业学位类别中,有些类别,如中医,在招生、培养中依习惯也使用了类似范围的方法,下设了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等,以愈加凸显人才培养特点,但并未统一公布过范围;有些类别,如法律,把招生对象区别为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但在人才培养目的上是一致的,并不是范围设置范畴。
下一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立足社会进步需要和人才培养实质,编制发布指导性专业范围目录,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健康进步。
附件:各专业学位类别的范围设置状况